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磐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中華碩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台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尚待法院分案
4.事實發生日:113/12/06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被告公司未依約履行契約義務,經本公司多次發函未果,
故本公司於2024年12月6日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請求相關損害賠償計新台幣42,847,888元。
6.處理過程:已委任律師提起訴訟。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案目前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依循法律程序向被告請求給付價金,以維護公司及股東之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