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09/14
2.公司名稱:中天(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天上海)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大陸2024年基本醫療保險目錄調整,中天上海與合一生技及大陸合作夥伴合作申報
的「速必一」香雷糖足膏,未通過2024年醫保目錄調整專家評審。
(2)「速必一」香雷糖足膏於今年七月完成大陸授權,八月上市,專家評審相關資訊尚
可加強,本案將俟大陸合作夥伴市場深度耕耘後,明(2025)年提出申請納入。
6.因應措施:
(1)在「速必一」香雷糖足膏通過納入大陸國家醫保前,中天上海及大陸合作夥伴將按
既定計畫,先以自費項目在大陸市場銷售、推廣。
(2)大陸「天然藥物」與「中成藥」相關要求與法規截然不同,但大陸醫保尚無針對「
天然藥物」執行專家分組評審,目前暫由中藥組專家評審。為因應大陸醫保要求,
後續將收集更完整大陸上市後數據與分析,加強「速必一」香雷糖足膏對大陸患者
的利益與藥物經濟學優勢,明年再提出申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