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哥大未符合網路設置計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三度開罰。NCC今天委員會議決議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並通知公司於裁處書送達的次日起、3日內,改正網路設定;台灣大因超額頻譜改正未完善連續挨罰,截至目前,NCC共開罰達960萬元。
台灣大哥大合併台灣之星後,台灣大在1GHz以下有10MHz超額頻譜,NCC在7月中認定台灣大未改正超額頻譜,陸續開罰。
NCC表示,台灣大哥大的網路設置計畫明定自113年6月30日起,900MHz頻段將僅使用5MHz×2,NCC已經多次要求台灣大應符合網路設置計畫辦理,但台灣大仍未改正網路設定,因此分別於7月22日、8月2日,依規定裁處台灣大哥大300萬元罰鍰,同時通知應於裁處書送達的次日起、3日內改正。
NCC說明,自上次裁處後,以電波監測站監測及實地量測等方式,查測台灣大哥大基地台使用頻段,確認該公司仍有部分基地台使用頻率未符合網路設置計畫,不過委員會審酌台灣大哥大辦理基地台縮頻作業進度已大幅提升,有改正意願,因此今天委員會議決議第3次裁處金額為300萬元,但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處罰或廢止審驗合格證明。
NCC主秘黃文哲今天表示,根據台灣大哥大說法,先前還有約1000台待改善,目前僅剩約400台,但就NCC立場,不是看數量,而是是否使用5MHz×2;既然已經剩下約400台,應該是要能夠盡快改善完畢。
至於台灣大與NCC行政訴訟,黃文哲說,還在談和解,NCC內部持續評估,但這和台灣大未符合網路設置計畫是兩回事,呼籲業者盡快改善,不要混在一起、當作和解籌碼。
目前台灣大哥大因不符合網路設置計畫,已遭NCC課以30萬元怠金2次,不符網路設置計畫則遭開罰300萬3次,累計已達9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