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批「極少數制約多數」 財政部、內政部齊抗議



立法院上週通過三大爭議法案,各相關政府機關相繼發表聲明譴責及提出未來影響,針對新版《憲法訴訟法》,司法院表示,新法要求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改為至少10人,遇有大法官因卸任、辭職、免職或死亡,而未及補足缺額時,恐將因大法官不足10人,而無法進行評議並作成裁判。況且同意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數必須有9人以上,在大法官人數未補齊之前,將造成極少數即得制約多數的情形



司法院表示,即便大法官缺額全數補足,高門檻之評決人數要求,仍易導致審案效率降低,不利於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大法官及憲法法庭,有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維護國家憲政秩序的重要功能,若憲法法庭無從行使審判權,勢將減損人民尋求救濟之憲法訴訟權利,各機關亦無法透過憲法訴訟解決憲政爭議,斲傷違憲審查制度功能,對本次修法造成憲政機關運作上的困難,深表遺憾。



針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修正,內部部表示,未來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應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在社會沒有共識下,修法將罷免連署條件加嚴,限制人民罷免權,未來罷免案提出之可能極低。



內政部說明,這次選罷法修法內容,包括有增訂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應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又倘提議人及連署人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記載資料不明或影印不清晰,致不能辨認提議人及連署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戶籍地址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者,該筆資料應予刪除。此外,對於利用他人個人資料,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或連署的情事,也一併增訂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的處罰規定。



內政部指出,未來罷免提議及連署應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恐造成有心人士藉罷免名義非法蒐集民眾個資,又倘該等資料保管不慎而外流,均可能造成民眾隱私及財產侵害,憂此次修法在社會沒有共識下將罷免提議及連署條件加嚴,將影響民眾參與罷免案提議及連署意願,限制人民行使罷免權。



而對於《財政收支劃分法》的修正,財政部表示,過程並未經過完善的討論,以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相關稅收推估,新法將增加釋出財源3,753億元,對中央財政造成嚴重衝擊,影響全民福祉。



財政部表示,財政收入劃分調整係植基於事權及支出劃分,應通盤審視事權劃分、財政情勢與調整機制之公平性與合理性,在滿足地方財政需求、落實地方自治及維護中央財政規劃能力等多重考量下,充分討論並審慎規劃,不應倉促修法。



財政部指出,近年來中央積極支援地方財政,持續透過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搭配一般性及計畫型補助款挹注地方財源,明年度挹注地方達1兆151億元,如今修法再增加釋出3,753億元,將嚴重衝擊中央施政能量,恐影響經建發展、社會福利及國防社會安全等施政



財政部認為,另直轄市及一般縣市間之水平分配公式,也太偏重人口及營利事業營業額指標,恐擴大城鄉差距,未符調劑財政盈虛原則;如再加計一般性補助款,部分地方政府獲配財源恐將超過其歲出所需,易造成支出浪費,影響地方財政紀律問題,修法後貿然要求中央大幅增加釋出財源,使中央喪失調劑地方財政盈虛,與推動各項重大建設及社會福利政策的能力,反而對國家不利,將進一步審視修法影響及對於中央施政窒礙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