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雙11」在台投放廣告惹議 北捷:均依國家法令辦理




中國電商平台「淘寶」日前三度遭主管機關認定違反規定要求撤資,隨著「雙十一」優惠購物活動即將來臨,淘寶如今卻在台北捷運、月台大肆投放廣告,引發爭議。對此,北捷回應,淘寶刊登捷運廣告的相關程序均依國家法令辦理,並經廣告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同意刊登。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沈伯洋、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今天舉行記者會,指控遭主管機關三度宣布違反法規並要求撤資的淘寶,如今竟死灰復燃,再度入侵台灣,對於台灣本土產業、中小店家、個資安全及國家安全等,皆帶來重大衝擊。

林楚茵分析淘寶的「養、套、殺」策略,「養」是廉價商品和補助吸引消費者;「套」則是套出消費模式後讓消費者對平台產生依賴,也套出消費者個資讓個人信用外洩及國安都受到威脅;「殺」的階段則是藉由壟斷市場操控價格、排擠台灣商家,讓台灣消費者和商家都付出更高的成本。

林楚茵指出,中國不對稱貿易時時存在,台灣電商進不去中國,但是中國電商卻利用台灣的網路自由入侵台灣。美國、歐盟已逐步加強對中國低價電商的關稅規範,提案對來自中國的包裹加強檢查。她強調,淘寶入侵不只是經濟問題,也是國安問題,要求行政單位應跨部會對中國擾亂市場秩序提出因應之道。

沈伯洋表示,國人使用淘寶應用程式購物時,購物習慣或內容都會被蒐集,有個資外洩至中國的疑慮。況且,淘寶已被政府認定違法、沒有資安保障的電商平台,現在卻在台灣的各大捷運站、廣告看板打廣告;呼籲主管機關數發部應馬上與其他相關部會討論,做出相對應措施,保護國人個資安全及國家安全。

賴中強則指出,相關跡證顯示,淘寶確實在台有營業活動,還設客服專線,顯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40條之1「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營利事業,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並在台灣地區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不得在台從事業務活動」,籲請檢察機關應積極追查不法。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中)、沈伯洋(右)、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今天質疑淘寶死灰復燃,再度入侵台灣。(王侑聖攝)

對此,北捷指出,有關淘寶刊登捷運廣告一事,為「香港商淘寶國際產業有限公司」委託廣告代理商,申請於捷運車站及車廂內上刊登,相關程序均依國家法令辦理,並經廣告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同意刊登。

淘寶也發出新聞稿說明,淘寶致力於遵守適用的台灣法律規範,公司在台營運模式為跨境電商平台,為進一步提升台灣消費者跨境購物體驗,2018年經台灣主管機關核准,成立在台合法運營之陸資公司「香港商淘寶國際產業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得在台進行品牌行銷推廣業務,且每年皆向主管機關進行業務匯總報告,並配合各項指導要求。(責任編輯:鄭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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