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訴法三讀修正條文已送抵 傳行政院最快1/2提覆議
立法院會日前三讀通過《憲訴法》、《選罷法》、《財劃法》修正條文,其中憲訴法修正條文已送達行政院。行政院長卓榮泰曾表態將尋求救濟手段,不過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昨天表示,總統一定會依法如期公布法案,代表行政院也必須副署。據悉,行政院研擬將優先提出覆議,並在下周四(1月2日)院會通過,送請立法院處理。
憲訴法修正條文已在24日送達行政院,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政院提出覆議期限為2025年1月2日。據了解,行政院擬循先前作法,優先針對《憲訴法》提出覆議,若遭立法院否決,將在總統公告新法後3天內,也就是法案正式生效期限前聲請釋憲。
據指出,依《憲訴法》新法規定,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而目前在大法官人事被封殺的情況下,若用新法釋憲,將無法作成判決。因此,行政院將在聲請釋憲的同時提出暫時處分,確保在舊法狀態下進行釋憲。
另外,行政院近日積極尋求救濟手段,也曾考慮「不副署」,暫時不讓法案生效。不過,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公開表示,總統一定會依法公布三項法案,代表行政院必須副署,意謂採取「不副署」的可能性降低。
據了解,《選罷法》、《財劃法》也可能採取相同救濟方式,而外界關心三法將同時覆議還是分開處理,則要視兩案送抵時間,決定是否經由行政院會,或召開臨時院會通過覆議案,若兩法案送達時間較晚,行政院就會優先處理《憲訴法》覆議案。(責任編輯:呂品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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