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控妻「無法滿足需求」逼離婚 老婆一招反殺狐狸精慘了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雲林一名女子小雲(化名)指控前夫小林(化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屢屢對她冷嘲熱諷,還表示「妳已無法滿足我的需求」等,逼迫她離婚,小雲後來才知道,早在前夫與她離婚前,前夫就與大學同學阿霞(化名)有婚外情,因此決定對2人提告求償60萬元,全案經雲林地院審理,判小林和阿霞應連帶賠償小雲9萬元較為適當。


小雲在判中主張,小林與她結婚後,但持續與阿霞交往,自2021年起屢屢對她冷嘲熱諷,還說「妳已無法滿足我的需求」,隔年8月,小林佯稱要去戶政事務所辦理補助,沒想到她才一到現場,小林就拿出已經填好的離婚協議書,揚言如果不同意離婚就不給她生活費,她才無奈配合。


小雲表示,小林與她離婚後很快又與阿霞結婚,此時她才知道2人的關係不單純,而且小林是在離婚前就與阿霞發生婚外情,因此決定對2人提告求償60萬元。


對於小雲指控,小林沒有在言詞辯論期日到場,僅提出與小雲辦理協議離婚時的相關對話供法官審酌,阿霞也未否認在小林離婚前就有親密互動,僅強調小雲求償金額過高。


雲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小林在離婚前確實曾與阿霞單獨出遊,拍攝相互依偎、牽手的合照,客觀上已存有表達情愛的行為意涵,2人的關係顯然不是單純的友誼,確實侵害到小雲的配偶關係身分法益,考量到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因素後,最終判小林和阿霞應連帶賠償小雲9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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