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嚴法75年未修有漏洞 馬文君籲修法:制度比人更可靠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台北報導


南韓結束近6小時戒嚴、解嚴,引發國際關注,國民黨立委馬文君今(4)日表示,很替韓國人民高興,他們的民主自我修復了,但若是同樣情況發生在台灣,是否能比照南韓一樣快速反制?呼籲修戒嚴法完備制度。


馬文君指出,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39條,賦予了總統依法宣布戒嚴的權力,也明定「須經立法院之通過或追認。立法院認為必要時,得決議移請總統解嚴,自解嚴之日起,一律回復原狀。」的制衡力量。但她說,現行戒嚴法最後一次修訂已經要上溯到民國38年1月,其中第1條第2款規定:「總統於情勢緊急時,得經行政院之呈請,依本法宣告戒嚴或使宣告之。但應於一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在立法院休會期間,應於復會時即提交追認」。


馬文君說,雖然第12條明定「經立法院決議移請總統解嚴時,應即宣告解嚴」,賦予了立法院制衡的力量,但從「總統宣告戒嚴」,到「立法院決議移請總統解嚴」的期間呢?她補充,依法,總統只要在一個月內提請立法院追認即可,如果在休會期間,甚至要等到復會,未被追認的戒嚴期間,可能長達兩、三個月!


馬文君擔憂,若是發生像尹錫悅這樣特殊事態,或是重演青鳥包圍立法院,甚至軍警根據戒嚴令,阻撓立法委員開會呢?


「存最好的希望,我願相信台灣民主!」馬文君坦言,但制度,要比人可靠,要做最壞的準備,故主張修戒嚴法完備制度,方向有二,即是明定總統宣告戒嚴,需在24小時內獲得立法院至少過半數追認,未獲追認,或者未過半數,戒嚴失效;另外,明文保護立法委員在宣告戒嚴後,仍能不受阻撓開會、自由投票、決議追認與否。


照片來源:取自馬文君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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