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2家高碳排企業 全數完成碳盤查登錄
環境部近日表示,特定行業別及溫室氣體排放量達每年2.5萬公噸的企業,全台共計有302家公司(553廠)必須於年底前完成112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目前均已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相關作業。
環境部表示,根據盤查結果,去年度列管事業直接溫室氣體排放量合計214.5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能源)合計54.6百萬公噸CO2e。
環境部分析,111年度及112年度事業盤查及查驗資料統計中,112年列管事業共553廠,相較111年增加3廠,其中新增排放源計13廠,減少排放源計10廠,增加原因主要為新廠營運及營運量增加致排放量達2.5萬公噸CO2e,減少原因包括停工關廠及製程改變等。
排放總量方面,環境部表示,112年列管事業的直接溫室氣體排放量,相較111年223.2百萬公噸CO2e,減少8.7百萬公噸CO2e(約3.9%),能源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相較111年56.9百萬公噸CO2e減少2.3百萬公噸CO2e(約4%)。
「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規定,經環境部公告,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排放源的事業,應於每年4月30日前盤查登錄前一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並於每年10月31日前上傳查驗結果。
管理辦法訂定後,環境部更釋出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試算工具及一鍵產製盤查報告書工具,也辦理輔導專班面對面教學,提供專線諮詢服務,解答盤查疑義。
環境部表示,為確認事業登錄之排放量數據完整性及正確性,除了訂有經公告指定對象,盤查相關資料應經查驗機構查驗規定外,該部並訂定「事業溫室氣體排放源查核計畫」,由環境部及地方政府環保機關分工執行。
查核計畫內容,包含針對事業登錄及上傳資料之書面審查、現場查核、深度查核及非列管事業盤查輔導等,透過層層把關確保列管事業登錄排放量資料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