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隱憂死刑犯恐回歸社會 吳宗憲批大法官缺實務經驗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映儒/台北報導


9月憲法法庭大法官做出對死刑有條件合憲判決,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1)日於立法院國是論壇再次表達憂心,他認為,大法官缺乏實務經驗,做出的判決將產生嚴重社會問題,更無法有效保障社會安全,他並指4大可能性恐讓多名死刑犯被釋放回歸社會。


吳宗憲提出4大理由,他指出,首先是羈押要件的問題,這些死刑犯非常上訴成功後回到普通法院審理,將都適用無罪推定,所以這些死刑犯會被認定是無罪之人。他並直言,若要羈押,根本不符合我國現行的羈押要件,痛批大法官搞不清楚羈押要件,導致有非常多人可能在回歸到普通法院審理後就被放出來。


吳宗憲續指,其二是羈押時間過短,即便進入審理,法律規定羈押期也只有15個月,就算法官敢違法裁定羈押,結果也只有15個月可以押;他質疑,重大案子只有15個月審得完嗎?更何況大法官還要求都要送精神鑑定,1次鑑定、2次鑑定、鑑定行為時或審理時到底有沒有精神狀況問題?請問15個月來得及嗎?


吳宗憲進一步指出,現行羈押假釋只要關15年就可以申請假釋,因為是以行為時的羈押標準為準,但是這些死刑犯行為時有一些是在舊法15年的時代,並不是適用新法,所以只要一回歸到普通法院審理,他們隨時就有可能回歸社會。


最後,吳宗憲則表示,還可能涉及收容期間折抵刑期的問題,收容期間死刑犯雖然無法依照現行法折抵刑期,但一定會有非常多人權團體出來要求,既然限制了自由,就應該可以折抵刑期。他直言,代表這些死刑犯回到普通法院審理後,將來如果判無期徒刑,幾乎馬上就可以申請假釋出來了。


吳宗憲強調,這段時間,自己一直問法務部、司法院要怎麼解決這個問題,但是到現在完全都沒有聽到任何解決的方式,大法官讓死刑無法實行,讓國會無法監督,請大家以蒼生為念,救救這個社會,不要再這樣下去了。


照片來源:翻攝自國會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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