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柯文哲難逃收賄重罪!律師曝四大事由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被羈押禁見至今。(圖/記者葉政勳攝.2024.09.05)

[NOWnews今日新聞]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案遭到羈押,週刊報導,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心腹朱亞虎2020年4月告訴柯文哲帳房李文宗「7人210好了,感謝560」,李文宗則回應「謝謝將軍」,並指該對話已成收賄鐵證。對此,律師黃帝穎今(8)日分析柯文哲難逃收賄重罪的四大事由,強調柯文哲目前就算只查獲朱亞虎認罪行賄的210萬,仍足以依據「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

週刊爆料,沈慶京2020年為了讓京華城容積率從392%增加到560%,與心腹朱亞虎到台北市府市長室與柯文哲密談後,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收到威京集團7名員工匯入共210萬元,隨後京華城容積率也獲確定定為560%;2020年4月初,朱亞虎告訴柯文哲的帳房李文宗「小沈很小氣,7人210好了,感謝560」,李文宗隨即回應「謝謝將軍」。

對此,黃帝穎分析柯文哲難逃收賄重罪的四大事由,第一,朱亞虎與柯沈密約,朱亞虎認罪行賄,足證市長公權力與獻金具「對價關係」,且柯文哲在場即明知。

再來,黃帝穎說,行賄者認罪,近十年貪污案件收賄者均判有罪。柯羈押裁定所列「違背職務收賄罪」,最重處無期徒刑。

第三,黃帝穎提到,政治獻金名義收賄,法院照判貪污有罪。他說,時任時代力量主席徐永明及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均辯稱政治獻金,但只要與公權力有「對價關係」,法院照判收賄有罪。

最後黃帝穎表示,法院裁定扣押圖利京華城不法利益111.7億元,百億圖利案只查獲收賄210萬,確實不成比例,但司法實務對收賄罪的認定,不需查獲全部不法利益,只查獲部分金錢,仍足以定罪。

黃帝穎指出,以社會常見案件舉例來說,上游毒販被舉報走私十公斤毒品,檢察官查扣只有1公斤,另外9公斤被告堅不吐實,法院仍針對查獲的1公斤判刑,不會因為未全部查獲就脫免刑責,「換句話說,柯文哲目前就算只查獲朱亞虎認罪行賄的210萬,仍足以依據『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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