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土地遭扣押!北檢估算不法利益111億元 北市府面臨重大抉擇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弊案,估算不法利益高達111億餘元,日前向台北地院聲請刑事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准,4日由地政機關完成註記,在全案訴訟告一段落前京華城土地禁止處分,台北市政府將面臨是否要讓京華城繼續興建的重大抉擇。



北檢偵辦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一案,針對第三人鼎越開發公司(京華城)就柯文哲、時任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威京集團(京華城母公司)主席沈慶京等被告共同違法圖利行為,而獲有基準容積率560%的兩成奬勵、也就是額外拿到112%容積率的不法利益,認屬犯罪所得應予沒收。



北檢估算該不法利益達111億7023萬6000元,前由承辦檢察官向北院聲請扣押鼎越開發所有坐落台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即京華城土地,以利保全日後追徵,日前獲北院裁定准予扣押,並於4日由地政關完成註記,在解除扣押前,該土地禁止做成交易、買賣、移轉等任何異動處分。



台北市政府原未對京華城做成禁止或限制興建的行政處分,任其持續大興土木,但在司法扣押土地裁定獲准後,等同直接掐住京華城的咽喉要害,迫使北市府必須重新審視是否要讓它續建,對台北市長蔣萬安是個重大抉擇;另一方面,主辦聯貸的新光集團面臨京華城土地禁止處分,也得在繼續提供資金或抽銀根中二擇一,以對投資人負責。



北檢的作法是不論京華城地上物未來能否續建、兩成涉嫌違法的容積可否續蓋,直接扣押基地,釜底抽薪禁止處分土地,把球丟給北市府處理,堪稱開大絕招,蔣萬安與新光集團未來該如何接球拆彈,考驗著應變能力。



而北檢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33條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的罪名,仍維持著圖利罪,顯示檢察官目前對於可疑金流的清查情形,仍未有足夠證據認定雙方有對價關係,才暫用圖利罪扣住柯、彭、沈三人;此外,京華城土地高達372億元,金額龐大,北院竟然點頭裁准扣押,代表北檢所提出不法圖利事證,已成功說服法官逼近有罪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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