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會與工會的激盪 共同建構平權與和諧的勞資增值關係
近幾年的COVID-19疫情動盪,全台人民看到醫事人員以堅定信念和無私奉獻的精神,成為整個台灣社會的後盾。在「後疫情時代」,民眾逐漸重視醫事人員的執業勞動環境。
近日健保點值爭議,吵的沸沸揚揚,表面上,點值增加看似維護所有醫事人員權益;實際情況,點值與薪資關聯低,更有少數醫事人員職類被完全忽略,無法解決實際問題。例如,民眾最常照的X光、乳房攝影(含乳癌篩檢)、電腦斷層(含肺癌篩檢)等等醫學影像檢查,醫事放射師的工作項目佔醫院所有醫學檢查的最大量,卻沒有放射師的健保技術費收入,眾所周知,點值進入醫院之後,放射師依舊只能領固定薪資,依舊承載越來越大量的放射檢查工作,或點值進入醫院之後,被變相挪移等健保體制下的工資問題;甚至擁有國家證照的醫事人員薪資比不須證照的餐飲服務生還低的工資問題浮現,加上責任制工時與工資嚴重不對等、醫病糾紛、衍生勞資爭議事件等,導致台灣醫事人才大量流失,轉向別的行業或前往國外發展。
臺中市醫事放射師公會理事長陳駿宏聯袂物理治療師公會理事長沈長俊、職能治療師公會理事長簡才傑、語言治療師公會理事長陳羿潔、物理治療生公會理事長倪秉善、居家護理協會理事長王芷湄等多個公協會,共同舉辦「醫事人員勞動權益及法律政策保障課程」,邀請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顧問陳玉鳳、瑋燁法律事務所所長翁瑋律師擔任講座,期許各類醫事人員能夠共同學習,互相保障勞動權益。
陳駿宏表示,在台中地方法院擔任勞動調解委員多年,深感醫事人員不熟悉勞動相關法規,敬邀同樣擔任勞動調解委員的兩位講師,請陳玉鳳分享「工會」與「公會」的運作差異,以及爭取權益方式的不同,期望「公會」能秉持正向長遠的發展;請翁瑋律師解說勞動法的「工資」、「工時」、以及「訴訟權益與調解管道」,期望會員藉由正確途徑保護權益,避免不理性的衝突事件。並強調學習勞動法律並不是要醫事人員跟雇主衝突對立,而是倡導平權、和諧的建構勞資協商關係,謀求雙方共同協力創造各自的價值持續附加成長,希望雙方瞭解擁有健康的醫事人員,才有可能創造健康的台灣。
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顧問陳玉鳳則期許透過不同醫事團體的經驗交流,尤其是勞方團結權(組織工會),發揮集體團結力量,透過各種不同樣態形式的發聲(媒體、上街抗議、勞資爭議、法律訴訟)改善自己職場勞動環境,降低醫事人員失望離開職場。若是沒有改變不友善的醫事勞動職場,這同樣會造成病人及民眾的就醫和健康權損害。也提醒醫院建構友善職場,重要性如下:一、勞雇雙方皆應該重視遵守法令規章及相關權益,勞方(醫事人員)面對違法或者有問題之處,應該勇於提出意見和檢舉違法。二、資方(醫院雇主或管理者)面對勞方提出問題意見,應重視問題所在原因,提出改善措施,而不是逕行「解決提出問題的人」,這樣子作法,無助於改善職場友善環境,容易造成勞方失望,人才流失。三、醫院主管應有法律意識和勞動法律之遵行,才能創造雙贏互利的醫療環境。
瑋燁法律事務所所長翁瑋律師藉由制度比較和案例講解,讓醫事人員了解若發生勞資爭議可以循求何種方式解決問題,並能兼顧程序成本與實體正義。特別提醒所有與會者,千萬不要習慣打卡後繼續上班,特別是勞動事件法第38條已規定推定工時,如實打卡是確保自身權益的第一步。並以醫療院所常見的待命制度,用案例說明法院對於工作時間之認定標準,最後則舉台鐵春節集體休假案的最新法院判決,提醒國定假日依法原則即應放假;若雇主有業務需求,應個別取得勞工同意出勤,不能只是在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要求勞工必須依班表出勤,期許醫事人員透過本課程能清楚了解自身法律權益,而非只是依循可能涉及違法的慣例。
語言治療師公會理事長陳羿潔表示,在醫事人員的養成並沒有勞基法及相關的勞動權益課程,透過今天的課程可以補其不足之處。勞資糾紛的發生,往往是因為工資、工時、工作環境等問題未得到合理解決,這不僅影響醫事人員的工作品質,也可能對病患造成負面影響。保障勞動權益,不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社會公平的基石。醫事人員應具備知識與能力,懂得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而醫院主管單位則應積極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並透過有效的溝通與協商,讓勞資雙方達成共識,減少衝突,促進共同發展。
物理治療師公會理事長沈長俊希望藉由課程訓練讓醫事人員更能瞭解勞動權益,以及遇到勞動爭議事件時,能有基礎法律概念,知道遇到問題可以去哪裡找到法律資源來協助。此外,近期醫事人員短缺、希望民眾能體諒、多給一點耐心、讓我們一起建構醫事人員友善的執業環境。
(圖文:臺中市醫事放射師公會理事長陳駿宏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