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部分合憲被害人家屬怨「永遠不知心中的痛」 藍委擬發動反廢死公投
憲法法庭20日宣判死刑有條件合憲,卻被質疑執行門檻過高,幾乎是實質廢死。對此,藍委吳宗憲今天(26日)批評,大法官為殺人犯設下重重關卡,讓死刑變成比登天還難,後續將會集結修法及民意行動,甚至不排除發起反廢死公投;新北割頸案的死者家屬也怨:「你們永遠不知道我們心中的痛,到現在我沒有一天睡過好覺!」
藍委吳宗憲表示,大法官要求每個審級法官要一致同意才能判死,讓每個殺人犯在生死門前碰運氣,若遇上廢死派法官,就會造成「少數否決多數」的專斷結果,甚至誘使權貴殺人者關說法官,侵蝕基層法官的審判獨立,讓個人價值判斷凌駕法律專業。
吳宗憲也說,大法官要求每個審級法官要一致同意才能判死,讓每個殺人犯在生死門前碰運氣,若遇上廢死派法官,就會造成「少數否決多數」的專斷結果,甚至誘使權貴殺人者關說法官,侵蝕基層法官的審判獨立,讓個人價值判斷凌駕法律專業。
雖然20日憲法法庭判決死刑部分合憲,為了廢死所設的最後魔王關,等於把槍決死刑犯的權力,交給精神科醫師決定,已違反世界精神醫學會宣言,也等於讓犯下最嚴重殺人情節的死刑定讞殺人犯,獲得最高規則禮遇。
新北割頸案的死者父親今天也透過視訊參加記者會,並在會中向大法官和人權團體表示:「如果你們跟我們一樣是受害者家屬,才來跟我們談加害者人權,你們永遠不知道我們心中的痛,到現在我沒有一天睡過好覺!」並痛批那些殺人犯,已經剝奪他人的生存權。
藍委黃建賓則向大法官提問,對判死創設那麼多限制,未來不管是情殺、仇殺、財殺、搭捷運被殺,到底什麼是「最」嚴重的犯罪情節,在每個人生命被活活掠奪時,就是他遇到的「最」嚴重情節,犯罪情狀只有更嚴重,沒有最嚴重,每個人的生命權都是最寶貴的。
藍委林沛祥也批評,大法官的判決不斷強調精神障礙者不能死刑,簡直就是叫想殺人的惡魔,去看精神科、殺人犯開庭前,先去看精神科、死刑犯定讞後,再去看精神科,再加上司法制度,只能用無期徒刑來制裁,在沒有終身監禁的制度下,都有可能假釋出獄,也可能使受害者家屬被報復,又或者無法適應社會,反而製造更多問題。
藍委游顥也直酸:「大法官在象牙塔嗎?」實質上廢死讓這些死刑犯不僅逃過死刑,10幾年後就可以生活在你我身邊,對他們來說,坐牢並不可怕,多殺一個人,頂多再關10幾年,又可以再出來為非作歹,質疑:「大法官有想過他們的感受嗎?」犯下殺人重罪,關不到18年就沒事,在台灣犯重罪的成本如此低,社會不大亂才怪。
吳宗憲最後也重申,大法官為殺人犯設下重重關卡,他讓死刑變成比登天還難,後續若需要集結修法、展開民意行動,都會盡力去做,甚至不排除發起反廢死公投。(責任編輯:呂品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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