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陳佩琪說詞反覆是「不老實證人」 簡舒培:檢調應把她也列被告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京華城一案遭羈押,柯妻陳佩琪則被爆出分60多次將619萬現鈔存進自己與兒女帳戶,且應訊時對金流交代不清,引起檢方質疑。對此,民進黨北市議員簡舒培今天(11日)指出,陳佩琪的說法多變,對於一個不老實的人,檢察官應該列為被告偵查。
據《鏡週刊》報導,在京華城便當會及柯文哲與沈慶京見面後的2個敏感時間點,陳佩琪曾分60多次、每次約10萬元以ATM存款,將619萬9千元的現鈔存進自己及長子柯傅堯、長女柯傅蓉、次女柯傅瑄等4人帳戶。陳佩琪應訊時對這些錢說詞竟4度翻供,一開始說是柯文哲給的,接著又變成是柯文哲的稿費,又說是民眾給的選舉錢及母親存款,而且分梯存進ATM是為財務操作及節稅,說詞一變再變的情況也讓檢方懷疑。
對於該消息,簡舒培指出,陳佩琪與柯文哲皆為公務員,兩人的薪水照理來說是從銀行匯款,質疑從何而來這麼多的現金分60次去存入?
「天下怎麼有這麼巧的事情?」簡舒培說,陳佩琪存錢時間點實在令人讓人匪夷所思,恰巧在柯文哲與應曉薇便當會討論京華城容積率可否要增為560%,陳情結束後開始存錢,之後的1個月,陳珮琪分別在ATM存入了數百萬鉅款,這時間點太過巧合,不免讓人聯想關聯性。
簡舒培怒批,對分批存入鉅額款項,陳佩琪目前為止還交代不清楚,從一開始手尾錢,到柯文哲稿費、演講費,又再變成父親的遺產,且遺產明明只有300萬,存入帳戶的錢居然有600萬,到底是多少錢?為什麼不敢講清楚?
簡舒培說,陳佩琪如果是這麼不老實的人,檢察官應該列為被告偵查,因為不老實的證人就機率涉嫌隱匿證據。
簡舒培提到,陳佩琪若不清楚金錢來源,全都是柯文哲給她,就算只照章行事存錢,也涉嫌洗錢罪,而若明知來路不明的錢還存,那她可能涉嫌協助收賄罪,不管如何陳佩琪的說法實在太多變,已經變了4次,接下來可能還有再變第5、6、7次。(責任編輯:許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