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法院確認對野村證券、瑞銀等處以3.71億歐元罰款
歐盟法院(CJEU)維持歐盟委員會的決定,對幾家銀行進行罰款,因為其參與合謀影響歐洲政府債券市場。
野村證券、瑞銀和裕信銀行因在2007年至2011年期間從事價格壟斷、市場瓜分和客戶分配而被罰款總計3.71億歐元。美國銀行、法國外貿銀行和國民西敏寺銀行因法定時限或與當局合作而避免處罰,而Portigon的罰款因經濟損失而降至零。
法院重申,合謀的做法對競爭有害,因此委員會無需證明其對市場的直接影響。七家銀行中有六家(不包括國民西敏寺銀行)對該決定提出質疑。(to/s)~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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