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引述印尼工業部發言人表示,已為20款蘋果公司(AAPL.US)產品頒發印尼的內容證書,不過公司在銷售相關手機產品前仍須獲得當地其他部門的許可。報道提及,蘋果公司因滿足印尼當局要求,而獲得11款智能手機及9款平板電腦的內容證書。但公司現時仍需要通信與數位部及貿易部的許可,才能在印尼銷售其產品。(js/a)~阿思達克財經新聞網址: www.aastock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