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政府將立法制定「分間單位出租制」 合標準(當刀)房稱為「簡樸房」獲專業人士認證後才可出租


政府發表2024年施政報告,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為解決本港「(當刀)房」問題,政府決定以立法方式,制訂住宅樓宇分間單位的出租制度,合標單位將稱為「簡樸房」,建議標準包括必須有窗戶及獨立廁所,面積須不少於8平方米(約86平方呎)。

現有不合標準的住宅樓宇分間單位須改建成合標準的「簡樸房」,並由專業人士確認並申請認證,否則業主將不合標單位出租便要負刑事責任,住客則不須負法律責任。

當局會為現行住宅樓宇分間單位的業主提供一定時間進行所需工程,法例擬設寬限期,期間不就違法出租採取執法行動。政府會為此設立登記制度,讓已登記業主享有寬限期,惟登記制度只適用於現有出租住宅樓宇分間單位,而新進入市場的分間單位必須申請認證為符合標準的「簡樸房」才可出租,不設改建寬限期。

李家超預期,由於新進入市場的分間單位必須是已獲認證為符合標準的「簡樸房」,而已登記的現有單位必須改建為合標的「簡樸房」,否則寬限期過後業主繼續出租不合標單位便屬違法,相信不合標準的(當刀)房會陸續被取締,直至清零,房屋局獲法例授權在寬限期完結後會按實際情況,決定何時針對哪些分間單位分批有序採取執法行動。(gc/a)~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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