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部改名「運動部」 7法案明送行政院拍板




行政院積極推動成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據悉,目前已召開3次諮詢委員會議,確定將以簡潔有力的「運動部」為名進行籌備,並維持原先完善運動產業環境的目標。與部會成立相關的7項法規修訂,預計明天(17日)送行政院拍板,盼明年能成功掛牌。

近年全民運動議題備受關注,總統賴清德就職演說時宣示將成立體育相關部會,為廣納專業意見,行政院進一步成立籌備小組,並邀請前羽球男子選手李洋、拳擊選手林郁婷等體育界人士參與3次諮詢委員會議。

身為諮詢小組召集人的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日前在第3次諮詢委員會議中表示,經討論後,部會名稱將由「體育暨運動發展部」改以「運動部」為名,除了名稱簡潔,更能展現全新部會的嶄新視野,同時與國際接軌。設立目標仍以健全運動產業環境、推廣全民運動及打造台灣品牌國際賽事為主要方向。

「運動部」的成立牽涉既有單位的業務調整,也涉及7項相關法規的修訂,包括修改《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行政院組織法》、《教育部組織法》、《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以及《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新設運動部組織法》、《行政法人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同時廢除《體育署組織法》。

據了解,目前相關詳細內容已進行最後調整,相關部會也正在趕工,預計在明天將7項相關法案送到行政院會拍板通過,再送請立法院審議後,盼明年能順利掛牌成立。 (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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