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綠茵:本公司決議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第11款

1.事實發生日:114/04/15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4/04/01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1)本公司業於113年11月08日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2)本公司業於114年03月25日及114年04月01日公告本次現金增資認股
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因近期國內外資本市場環境波動劇烈,考量公司及整體股東之最大權益,
擬向主管機關申請撤銷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其資金需求將改以自
有資金或其他方式支應。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次增資計畫所需之資金,因本案取消後不足時將以自有資金或其他方式
支應,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管會114年01月13日金管證發字
第1130368153號核准在案。
(2)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業經金管會
114年02月19日金管證發字號第1140333440號准予備查。
(3)此次申請撤銷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尚未經金管會核准,將於收到金
管會核准函後另行公告。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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