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微電能源:代子公司東迪能源(股)公司公告取得魚池設備(追加工程款)



第17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南市麻豆區、學甲區與下營區鄰近區域之 太陽光電漁電共生案場之魚池工程
2.事實發生日:114/3/21~114/3/2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一式 預計容量:198.5MW (原容量185.7MW,本次增加12.8MW) 每單位價格:NTD4,276.7元/kw(未稅) 交易總金額:預計追加工程款NTD205,468,107(未稅) (最終容量以施工許可函之核准容量為準)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微電能源(股)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100%持股之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基於業務上整體規劃,營運統籌管理之考量,且具相關經驗可資信賴, 故委由母公司負責統包建置工程。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規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係參考市場價格及考量原物料成本、並依照案場建置規格而定 決策單位:依該公司核決權限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取得建置太陽光電漁電共生案場之魚池設備及設施工程。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 114 年 3 月 21 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1.本次乃為曾於112年10月4日公告之原金額為NTD643,377,562(未稅) 魚池工程的追加工程款。 2.最近期個體財務報告係112年第四季財務報告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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