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現觀科:澄清媒體報導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03/13
2.公司名稱:現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財訊雜誌733期125頁
6.報導內容:「 ......由於現觀科擁有大量用戶行為資料及行動軌跡,因此可以利用
定位演算法......」
7.發生緣由:針對媒體報導內容發佈重大訊息澄清
8.因應措施: 本公司僅提供資料分析之軟體功能,並未擁有電信客戶用戶的資料。
本公司系統處理的資料皆經去識別化處理,並恪遵法令,維護客戶
及其客戶之相關隱私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