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14/03/142.捐贈原由:本公司基於實踐企業社會責任,並持續推動相關慈善及公益事業。 3.捐贈金額:新臺幣60萬元。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宜蘭縣東南實業社會福利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本公司捐贈設立之基金會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不適用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