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匯僑:公告本公司能源事業部門分割讓與百分之百持有之新設子公司之債權人公告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03/13
2.公司名稱:匯僑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業經民國(以下同)114年3月13日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
將本公司能源事業處之部分營業資產(含資產、負債及營業)以帳面淨額增資
新設且由本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宇豐綠能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宇豐綠能)、常富
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常富豐)、寬泰綠能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寬泰綠能),由宇
豐綠能、常富豐、寬泰綠能自交易基準日起概括承受本公司能源事業處之部分
營業資產(含資產、負債及營業),並由宇豐綠能、常富豐、寬泰綠能公司發
行新股予本公司作為對價(以下簡稱「本被收購案」),交易基準日暫定為
114年07月01日。
二、依據企業併購法第27條規定,本公司各債權人對於本本被收購案如有異議,
請自本日起至114年4月13日止之期限內,檢附相關債權證明文件(就此本被收購
案提出異議之債權人,對所主張之債權應負舉證責任),以書面方式郵寄(郵寄
以郵戳為憑)向本公司提出,以便依法處理,逾期未表示即視為無異議。郵寄地
址: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31號五樓(匯僑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
電話:(02)2717-4347。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及債權人通知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