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華冠:本公司不繼續辦理一一三年度股東會討論通過私募普通股案



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4/03/12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不適用
3.追補發行之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1、本公司經113年6月25日股東會決議通過為充實營運資金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7項規定,應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1年內分次辦理。
2、本公司對該私募普通股案至今已執行完成18,100仟股,剩餘額度21,900仟股
將不再繼續辦理私募事宜。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網路家庭版權所有、轉載必究 Copyright © PChome 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