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逸達: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提案至股東常會討論以詢價圈購或競價拍賣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僅為股東常會例行性提案,目前並無確切規劃)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 114/03/12
2.增資資金來源: 採詢價圈購或競價拍賣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 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1) 發行總金額: 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資金需求狀況,
於股東會決議日起視適當時機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 發行股數: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普通股不超過25,000,000股額度內,視
市場環境及公司資金狀況,擇適當時機與籌資工具,依相關法令及以下籌資方式
之辦理原則,擇一或以搭配之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
證及/或採詢價圈購或競價拍賣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或現金增資私募
普通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 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 不適用
7.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
發行價格之訂定,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
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之相關規定,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向券商公會申報詢價圈
購約定書或辦理競價拍賣公告及向券商公會申報承銷契約時,皆不得低於其前一、
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
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九成。實際發行價格,擬授權董事長視發行時之市場狀
況與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發行新股總數之10%~15%
10.公開銷售股數:
除依法保留發行股數之10%~15%由員工按發行價格認購外,其餘股份擬依證券交易法
第28條之1之規定,提請股東會同意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全數提撥採詢價圈購
或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除依法保留發行股數之10%~15%由員工按發行價格認購外,其餘股份擬依證券交易法
第28條之1之規定,提請股東會同意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全數提撥採詢價圈購
或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對外公開承銷。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
充實營運資金、健全財務結構,因應本公司長期發展之資金需求用途,並使資金募
集管道多元化,以強化本公司競爭力。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本次採詢價圈購或競價拍賣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重要內容包括籌資
之發行條件、資金運用計畫、資金用途、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
相關事項等,或未來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指示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市場等客
觀環境因素變化而需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公司實際需求、
市場狀況及相關法令訂定、調整並全權處理之。
(2) 為完成籌資計畫,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辦理一切
有關採詢價圈購或競價拍賣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相關事宜並簽署相
關契約及文件。
(3) 如有未盡事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網路家庭版權所有、轉載必究 Copyright © PChome 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