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力銘: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繼續113年度股東會決議通過之私募發行普通股



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4/03/12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不適用。
3.追補發行之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本公司於113年05月2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之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應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期限屆滿前辦理,惟考量一年期限即將屆
滿,擬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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