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聯穎:代子公司嘉森塑膠(深圳)有限公司公告其對嘉森新材料(安福)有限公司背書保證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標準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4/01/10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嘉森新材料(安福)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100%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30,907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5,608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5,608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1,216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原保證額度到期續約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75,30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5,31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銀行授信條件變更或到期不再續約
(2)日期:
契約到期日或本息全數清償之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254,24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811,891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54.02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7.6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董事會通過,造成背書保證金額與現有背書保證金額重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