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政部:公務用車採購總量新能源車不低於30%
中國財政部今天發布通知,要求政府年度公務用車採購總量中,原則上新能源汽車占比不低於30%;路線相對固定、使用場景單一、主要在城區行駛的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100%採購新能源汽車。
綜合陸媒報導,中國財政部30日發布「財政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明確新能源汽車政府採購比例要求的通知」,表示為加強政府採購新能源汽車管理,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使用,要求政府採購人應加強公務用車政府採購需求管理,結合實際使用需要,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
通知指出,主管預算單位應當統籌確定本部門年度新能源汽車政府採購比例,新能源汽車可以滿足實際使用需要的,年度公務用車採購總量中,新能源汽車占比原則上不低於30%。
其中,對於路線相對固定、使用場景單一、主要在城區行駛的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原則上100%採購新能源汽車;採購車輛租賃服務的,應當優先租賃使用新能源汽車。
此前,中國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官網發布,中國國管局、中直管理局聯合印發「關於做好中央和國家機關新能源汽車推廣使用工作的通知」,提出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機關及其所屬垂直管理機構、派出機構等各級行政單位和各類事業單位,在配備更新各類定向化保障公務用車時,應當帶頭使用國產新能源汽車。
通知說明,配備更新公務用車時,新能源汽車比例原則上不低於30%,日後按規定逐步提高。在配備標準上規定,各部門、各單位配備更新新能源轎車的價格不超過人民幣18萬元(約新台幣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