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紡:公司決議委託中國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實施新光國際大樓及毗鄰大樓都市更新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19
2.公司名稱:新光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決議自行出資委託中國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實施申請新光
國際大樓及毗鄰大樓自辦都市更新事。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