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產業仍在萌芽,不宜揠苗助長!」 立委羅明才:虛擬貨幣課稅應待產業成熟
比特幣近期漲勢驚人,距離 10 萬美元大關可謂近在咫尺。即便目前 BTC 回調至 95,000 美元下方,這一波漲勢帶來的巨大交易量,仍吸引了比以往更多的散戶投資人加入。
日前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的會議中,國民黨立法委員賴士葆針對財政部對加密貨幣個人交易所得的課稅措施提出質疑,強調財政部應主動出擊,完善加密課稅機制。財政部長莊翠雲回應表示,數位發展部將加密貨幣定義為資產而非貨幣,相關交易一定會課徵所得稅,但查核方式仍需進一步研議,預計三個月內研擬出相關作法。
「虛擬資產洗錢防制登記制度於11月30日上路,最晚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登記,等同對於加密貨幣產業管制升級,虛擬資產相關產業在台灣均屬於萌芽階段,應不該揠苗助長,建議暫不宜課稅,待產業日益壯大或是組織日益成熟後可以再行討論。」立法委員羅明才針對近期對加密貨幣課稅議題,提出專業見解。
區塊鏈技術確保交易透明 課稅具可行性
對於賴士葆委員提出的「主動課稅」議題,羅明才以立委葛如均已主動申報持有虛擬貨幣資產為例說明,「區塊鏈技術上每一筆交易都被牢牢記錄且不可抹滅」,未來如需討論課稅制度,在公平與執行效率上具有可行性,而且台灣已有26家業者通過金管會洗錢防制聲明,每個虛擬貨幣交易所用戶都需經過嚴謹的KYC驗證,並不存在匿名問題,各家業者的防洗錢模式都相當完善,甚至發展出可以追蹤和通知同業的技術。
「目前執行的重點應是防止詐騙與教育,基本上實際持有者都有對虛擬貨幣有基本的認識,現在許多虛擬詐騙就是針對大眾對於虛擬產業不熟悉而下手。」羅明才指出,針對Web3或加密產業在台發展情況,首要應防止詐騙跟教育,再來需先開放更多金融項目讓業者和用戶有營收基礎,最後再考慮相關課稅議題,「如果一開始就給予嚴格緊箍咒,導致虧損連連,未來就越來越少人有興趣參與虛擬貨幣產業。」
(圖片來源:羅明才)
發展亞太資產管理中心 需參考國際經驗
討論國外資金回流議題,羅明才分享先前提案指出,「保險業海外投資上限應由現行可運用資金45%降至25%,就是希望多出來的國外投資可以投入國內重大建設。」他認為,對於從國外交易所匯回的美金或加密貨幣,也可以採取類似思維,鼓勵轉向投資國內虛擬貨幣產業。
對於金管會主委彭金龍希望打造台灣成為「亞太資產管理中心」,未來將以「留財為主」、「引資為輔」,並以投資台灣為核心。羅明才認為,加密貨幣的去中心化特性決定了其全球性發展方向,台灣在制定相關政策時,應參考國際法規與政策經驗,如金管會新實施的登記制就是參考全球各國法規制度而來。
羅明才特別指出,新加坡對虛擬貨幣政策相對開放且成熟,透過明確的監管框架確保市場穩定,同時鼓勵金融創新,已成為亞洲乃至全球領先的虛擬貨幣和區塊鏈技術發展中心;而杜拜在金融科技和數位創新的推動方面非常積極,為虛擬貨幣和區塊鏈企業提供特別的營運條件,包括稅務優惠(例如零企業所得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