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風青: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法辦理催繳公告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14
2.公司名稱:風青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3年11月14日截止,
依公司法第142條、266條第3項規定,訂定自113年11月15日至113年12月16日
下午3時30分止為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認股員工之催告繳款期限。
6.因應措施:
(1)尚未繳款之股東及認股員工,請於前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中國信託
商業銀行民族分行及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
之權利。
(2)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結算所
作業後,依所認購之股數,撥入所登記之集保帳號。
(3)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