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13/11/132.捐贈緣由:落實企業社會責任,參與社會公益慈善活動。3.捐贈金額:新台幣100萬元整。4.受贈對象:文衡殿5.與公司關係:本公司之關係人。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