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13/11/122.捐贈原由:為落實社會責任並贊助推動教育藝文活動。3.捐贈金額:新台幣伍佰萬元整。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國巨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實質關係人。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