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豪展: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1/08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不超過5,0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將於案件申報生效後,擬請授權董事長依承銷商自律規則
第六條規定訂定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15%
計500,000股-7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規定提撥10%,即500,000股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75%-80%,計3,750,000股-4,000,000股,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
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設立泰國廠。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
增資基準日及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2.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
時效,前揭資本市場籌資計畫有關發行金額、發行股數及發行價格之訂
定,以及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
之效益等及其他相關事項,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
環境而需訂定或修正時,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全權處理之,實際發行狀
況,將於本案發行後,提請最近一次董事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