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中茂:公告本公司接獲投保中心民事聲明上訴狀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本公司、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下稱投保中
心)、本公司前負責人徐○○、林○○律師(前副董事長張○○之遺產管理人)等27人。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原審案號:106年度金上字第12號
4.事實發生日:113/09/0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投保中心不服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金上字第12號判決,於法定
期間內提起上訴。
6.處理過程:原告投保中心對106年度金上字第12號提出上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靜待司法判決。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