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斐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9/0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股數以不超過60,000仟股為上限,每股面額10元,
預計增加股本新台幣600,000仟元。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
8.發行價格:
暫定發行價格以不低於訂價基準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
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惟實際發行價格
授權董事長視市場狀況與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0%,計不高於6,000,000股予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
提撥發行新股總數之10%,計不高於6,0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80%,計不高於48,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
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之權利義務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支付營建工程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有關重要內容,包括發行金額、發行條件與
發行價格之訂定,以及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
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
規則修正或因應金融市場狀況或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或有未盡事宜時,
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增資
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並依相關法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