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台視:公告本公司處分不動產


第17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新北市林口區建林段174、175、186、197、199、217、218、975地號共八筆
2.事實發生日:113/8/28~113/8/2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新北市林口區建林段174、175地號:2372.01平方公尺,折合717.5330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682,373,907元整 新北市林口區建林段217、218地號:2726.16平方公尺,折合824.6634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756,382,100元整 新北市林口區建林段186、197、199、975地號:流標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新北市林口區建林段174、175地號: 交易相對人:自然人 其與公司之關係:無 新北市林口區建林段217、218地號: 交易相對人:聯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淨處分利益約新台幣1,048,750,000元,實際處分損益依會計師查核為準。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買賣契約書約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公開招標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產估價事務所評估之土地價格 決策單位: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及「林口土地處分專案小組」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新北市林口區建林段174、175地號:估價金額新台幣511,601,029元 新北市林口區建林段217、218地號:估價金額新台幣537,680,537元 2.華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新北市林口區建林段174、175地號:估價金額新台幣526,335,097元 新北市林口區建林段217、218地號:估價金額新台幣524,076,476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1.謝典璟 2.江晨旭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99)北市估字第000149號 2.(103)中市地估字第00006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活化資產,籌備營運資金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