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遠雄港:代子公司遠雄物流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減資致債權人公告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8/21
2.公司名稱:遠雄物流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遠雄物流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於113年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退還
股款案。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經股東臨時會決議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辦理現金減資新台幣
850,000,000元,消除股份85,000,000股。以本公司目前已發行股份總數為普通股
135,000,000股,依前述減少資本計算,預計減少比率62.96296%,消除股份每股退還
股款現金為10元,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500,000,000元,發行股數計50,000,000股。
(2)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第74條之規定,向債權人公告減資事宜。
(3)本公司債權人對此次現金減資退還股款案如有異議者,請自公告翌日起31天內以
書面方式提出,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