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北基:代子公司三陸儲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購置儲能設備案(變更111年11月29日公告)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高雄市儲能案場建置工程、機電設備及系統採購案
2.事實發生日:113/7/16~113/7/1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變更工程合約總價新台幣652,292,000元(未稅), (變更前為新台幣666,620,000元(未稅)); 機電設備及系統合約總價新台幣599,158,125元(未稅), (變更前為新台幣523,380,000元(未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士林電機廠股份有限公司(非本集團關係企業)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規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議價 決策單位:依該公司核決權限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興建儲能案場需求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7月16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111年11月29日經董事同意之儲能案場建置工程、機電設備及系統採購案, 因不可抗力因素以致本案需遷址、變更工程及交貨地點, 並擬就因變更地點而衍生之工程項目、原工程合約之總價及其他必要調整之細項 與「士林電機廠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增補協議書。 本案於113年7月16日經董事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