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大略-KY:關於本公司戶號2股東擬自行召集股東臨時會乙節,本公司拒絕受理。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07/05
2.公司名稱:大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緣本公司接獲戶號2號股東China Drago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Ltd
華龍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下稱「華龍國際」)存證信函,告稱擬依照本公司
章程第46、48條規定於113年8月22日召開股東臨時會,並請求本公司公告相
關附件乙節(下稱「股東請求」)。
(2)惟對前揭股東請求,本公司將不予受理,並敘明理由如下:
1.華龍國際於113年6月18日來函,要求本公司依本公司章程第46條規定於函
到15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並全面改選董事;雖其指定之15日期間違反公開發
行暨上櫃公司法令而礙難據以辦理,然本公司基於尊重少數股東之權利,仍
於113年7月2日召集董事會,並經半數以上董事出席(包括法人董事華龍國
際代表人元永騰);經該次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按公開發行暨上櫃公司
法令訂於113年9月30日召開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有關時程亦均已經本
公司於113年7月2日以重大訊息公告在案。
2 就此,本公司均已按華龍國際之要求,依本公司章程及公開發行暨上櫃公
司法令辦理,亦無故意拖延情事,故華龍國際前揭股東請求係毫無必要性且
於法未合,進而本公司將不予受理。
6.因應措施:本公司於今日接獲通知,公布重大訊息回應股東請求。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