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樂事綠能: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補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陳協加/鳳勝實業(股)公司董事
魏福全/無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據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經本公司113年5月1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