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好德: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任期達三屆繼續提名之說明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05/09
2.公司名稱:好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李大經先生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已連續達三屆任期,依「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
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五條規定,應公告繼續提名其擔任獨立董事之理由。
6.因應措施:
李大經先生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已連續達三屆任期,因考量其具有商務、企業管
理等豐富工作經驗及公司治理專才經驗,對公司有明顯之助益,本次將繼續提名
為獨立董事候選人,藉由其專長繼續行使獨立董事職責,給予董事會適時監督並
提供專業意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