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皇普: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9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1)皇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2)皇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
(1)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6億元
(2)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6億元
合計發行總額上限12億元。
5.每張面額:皆為新台幣拾萬元整。
6.發行價格:
(1)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暫訂底標以不低於面額之102%發行。
(2)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暫訂底標以不低於面額之101%~101.5%%發行。
每張實際發行價格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
7.發行期間:皆為五年。
8.發行利率:票面利率皆為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擔保(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皆為償還銀行借款。
11.承銷方式:皆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未定。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6.簽證機構:本次係發行無實體有價證券,故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
主要內容(如資金來源、發行條件、資金運用計劃、預定進度、預計可能效益等)及其他
與本次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變更時,包括
向主管機關申請延期或撤銷,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