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劍麟: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3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增加股本上限為新台幣3,800萬元;發行總股數:普通股上限3,800仟股,
實際募集資金總額依每股實際發行價格而定。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暫定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70元至140元之內,實際發行價格俟主管機關
核准申報生效後,依相關法令規定訂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新股總數15%,計562,500股。
10.公開銷售股數:發行新股總數10%,計375,000股。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發行新股數75%,計2,812,50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與對外
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劃項目、預定資金運用
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議定,
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
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若因市場情形
之變動,將依「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
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予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