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平和環保: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第44款

1.事實發生日:113/04/26
2.公司名稱:平和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創新板上巿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20,000,00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113年04月08日臺證上二字第113170130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本次發行股數之15%,計
300,000股由員工認購,員工若認購不足或放棄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其餘85%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700,000股,依法令規定及本公司112年11月03日股東臨時
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認購並全數委由證券承銷商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對外公開承銷
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
法」規定辦理之。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台幣
20,000,000元,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係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
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3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
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為上限,訂為每股新臺幣47.83元(競價
拍賣底價),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承
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
價格之1.15倍為上限,故每股發行價格暫定以新臺幣55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資金計劃之用途及其他相關事項
,包括依主管機關指示或因客觀環境變更而有修正需要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3/05/02~113/05/06
(2)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3/05/13
(3)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3/05/10~113/05/14
(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3/05/15
(5)增資基準日:113/05/15
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