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光金:本公司擬規劃辦理長期資金募集案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6
2.增資資金來源: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公司章程或相關
法令規定,於適當時機辦理以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特別股、
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方式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或私募方式辦理
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特別股,擇一或兩者以上搭配,
以籌措長期資金。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擬發行之總股數上限40億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8.發行價格:尚未決定。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尚未決定。
10.公開銷售股數:尚未決定。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尚未決定。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尚未決定。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尚未決定。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尚未決定。
1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長期資金募集案計畫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
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擬提請股東會
授權董事會及/或董事長視市場狀況依法調整、訂定與辦理。
未來若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
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亦請授權董事會及/或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