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鴻準: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達所訂個別契約損失上限


第20款

1.契約種類:
可轉換公司債
2.事實發生日:113/4/24
3.契約金額:
USD 5,000,000
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

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個別衍生性商品損失上限達該契約金額百分之二十
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
以交易為目的
7.被避險項目:

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

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

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失金額:
累積未實現損失新台幣50,980仟元,超過規定之損失上限
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
持有該混合商品產生之未實現評價損失;該損失對公司營運無重大影響
12.契約期間:

13.限制條款: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5.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