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華南金:代子公司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其香港分行受香港金融管理局裁罰之說明。


第26款

1.事實發生日:113/04/19
2.違規情形:子公司華南銀行香港分行於101年4月至107年7月間,就交易監控部分,違反
香港法例第615章「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附表2第5(1)(c)條及第19(3)條
規定;並於107年3月至107年7月間,就網路銀行轉帳交易部分,違反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
第12(3)條及第12(5)條。香港金融管理局考量香港分行已完成改善措施,並配合香港金
融管理局執法程序,以及過去無被裁罰紀錄後,對上開缺失罰款港幣900萬元。
3.罰鍰金額:港幣900萬元罰鍰。
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核處港幣900萬元罰鍰。
5.預計改善措施:香港分行已完成改善措施,並委由第三方機構辦理獨立審查,於109年
6月完成驗證其改善措施之有效性。
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