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東洋:公告本公司前任總經理所涉案件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前任總經理施俊良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3年4月18日新聞稿
4.事實發生日:113/04/1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前任總經理涉嫌內線交易案件及涉嫌掏空公司資產,業經偵查終結依法提起公訴。
6.處理過程:依司法程序進行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如有重大變動依規公告。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全力配合主管機關及檢調查處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公司持續落實法遵及誠信經營